发布日期:2024-07-25 09:17 点击次数:125
2024年3月18日,湖南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,对郭宏内幕交易奥士康(002913.SZ)股票合计罚没440万元。
湖南证监局指出,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,在未公开前为《证券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内幕信息。内幕信息敏感期的起点为不晚于2021年3月3日,公开于2021年4月7日。贺某修时任奥士康副总经理、董事会秘书,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为2021年3月3日。
郭宏系贺某修的母亲,双方关系密切。郭宏与贺某修日常聊天频繁,并且在2021年3月至4月期间,贺某修多次从深圳回益阳,回益阳工厂的时候,都会去母亲郭宏的办公室会面,也会与父母同住益阳的家里。
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,郭宏控制“李某坤”账户开始单向买入“奥士康”股票92,000股,买入金额529.61万元。公告后卖出全部所持股票,盈利110.03万元。
湖南证监局决定免息杠杆炒股,没收郭宏违法所得1,100,259.90元,并处以3,300,779.70元的三倍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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